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台州学院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台学院党发〔2020〕9号)的有关规定,我院学生第一党支部、我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分别于2021年5月12日、5月14日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党总支审查,拟确定斯静蕾等107位同志为发展对象,并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共5天(工作日)。
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反映问题提倡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学院联系电话:88660179;邮箱:394109636@qq.com
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88661902;邮箱:zzb@tzc.edu.cn
我院党总支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