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台州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台学院党发[2020]9号)有关规定,本学期拟在18级、19级、20专升本学生中发展党员若干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被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且时间在一年以上;
2、已参加业余党校学习并已结业;
3、政治素质高,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
4、为人坦诚热情,关心集体和他人,师生、同学关系融洽,能及时报告同学中发生的有关情况;
5、积极参加校、院等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实践、工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6、学习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稳定。年度智育和综合考评均达到班级前60%,补考2门以上不能列为发展对象。
二、推荐程序
1、推荐方式
团支部和党支部推荐,由党支部书记牵头提出候选人,本次推荐不分配名额。
2、推荐细则
(1)各班级对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投票,投票需要班级80%以上同学参加;
(2)各班级团支书填写附件1《我院2021年上半年拟发展对象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版报各党支部负责人审核(一支部魏文婉,二支部陈静);
(3)各班级团支书填写附件2《医药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发展对象团支部推荐汇总表》,并经班主任签名、分团委审核,报所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在此基础上结合平时了解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进行择优推荐,公示5天,报党总支审核,无异议,正式确定发展对象。
三、推荐时间:
2021年5月7日-2021年5月14日。
四、推荐原则
各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推荐过程中坚持公正客观、先进性原则,多方面征求意见,把能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进步综合表现优秀、工作踏实肯干的同学推荐给党组织。
一旦发现拉票现象,立即取消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医院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1年5月7日